
指押送囚犯、官物、畜产等。《唐律·职制·奉使部送雇寄人》:“诸奉使有所部送,而雇人寄人者,杖一百。” 长孙无忌 等疏议:“谓差为纲典,部送官物及囚徒、畜产之属。” 宋 苏轼 《徐州上皇帝书》:“盖自近岁以来,部送罪人配军者,皆不使役人,而使禁军;军士当部送者,受牒即行。”《宋史·瀛国公纪》:“ 会稽县 尉 郑虎臣 部送 似道 之贬所,至 漳州 杀之。”
“部送”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部送”指官方对囚犯、官物、畜产等进行的押送任务,常见于古代法律文书和行政场景。例如《唐律》规定,负责押送的官员若私自雇佣他人代行职责,将受杖刑处罚。
现代汉语中“部送”已不常用,多见于历史文献或相关研究。其含义可类比现代“押运”“押解”,但更具古代行政色彩。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司法制度或词汇演变,可参考《唐律疏议》等典籍。
《部送》一词指的是在官员晋升时,上级机构将其派往其他部门或单位工作。这也是指在职业生涯中的调动或调配。
《部送》的拆分为:部(部首:“阜”,拼音:“bù”,意为“山脉”)+ 送(部首:“辶”,拼音:“chuò”,意为“行走”)。
《部送》的部首是“阜”和“辶”,其中“阜”为常用部首,意为“山脉”,“辶”为行的部首,意为“行走”。
《部送》的总笔画为13画。
《部送》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官员晋升时的调动制度。在中国古代官职制度中,晋升后被派往其他部门或单位工作,即称为《部送》。
《部送》的繁体字为「部送」。
古代《部送》的汉字写法可能因时代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古代文字中,《部送》的写法可能是“部隨”、“部從”等。
1. 他在晋升后被部送到另一个城市工作。
2. 这位官员被部送到省级单位担任重要职务。
1. 部门负责人:指在一个单位或机构中负责管理和领导工作的人员。
2. 派部送人:指被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3. 部署调动:指在工作中进行组织和安排,进行人员调配。
近义词:调动、派遣、调配。
反义词:留任、在职。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