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请昏 ”。求婚。《左传·昭公四年》:“ 椒举 遂请昏, 晋侯 许之。” 晋 石崇 《王明君辞序》:“ 匈奴 盛请婚於 汉 , 元帝 以后宫良家子 昭君 配焉。” 明 徐渭 《蜀汉关侯祠记》:“愚以为即使有之,特加於请昏之狡 吴 , 芳 与 士仁 等之携贰,而不知彼三人者,皆 汉 贼,非可与语於士大夫。”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四章第一节:“《通鉴》在 唐太宗 贞观 八年(六三四年)记载 吐蕃 遣使来请婚事。”
请婚是汉语中的一个古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代他人向女方家长或本人正式提出缔结婚姻的请求,属于古代婚俗礼仪中的特定环节。以下从权威辞书角度详细解析:
提亲行为
指男方派遣使者(媒人或亲属)向女方家庭表达求婚意愿,是古代“六礼”中“纳采”环节的组成部分。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版),“请婚”词条释义。
礼仪性与正式性
强调通过特定仪式和中间人传达婚约请求,区别于私下商议,体现古代婚姻的礼制规范。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235页。
《后汉书·皇后纪》载汉桓帝“遣使持节请婚”,即帝王遣使向臣属家族提亲的正式记录。
来源:《中国礼仪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第四章“婚俗礼制”。
来源:《现代汉语分类词典》(商务印书馆,2018年),婚姻类词条。
请婚制度反映古代社会对婚姻的严肃态度,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法约束,是宗法制度下家族联姻的典型程序。其仪式感与规范性在《礼记·昏义》中均有系统记载,成为研究传统婚俗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二章“婚姻仪礼”。
“请婚”是古代婚仪中正式提亲的专称,承载礼制规范与社会关系联结的双重功能,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多见于历史文献或学术研究。
“请婚”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请婚”指男方向女方正式提出结婚的请求,属于中国传统婚姻习俗中的礼仪环节。它强调男方的主动性和诚意,常用于古代社会或正式语境中,如历史文献、文学作品等。
古代典籍记载
文化背景
这一词汇体现了古代婚姻礼仪中对“媒妁之言”和“父母之命”的重视,男方需通过正式渠道表达意愿,而非私下约定。
“请婚”作为传统婚姻礼仪的术语,既承载了历史文化的印记,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婚姻程序的规范。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在不同文献中的具体案例,可参考《左传》或汉代相关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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