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定出体例;创立凡例。 钱仲联 《黄公度先生年谱》:“先生既居东二年,与其士大夫交游,稍稍习其文,读其书,发凡起例,创为《日本国志》一书。”
(2).指作出规定。《快心编初集》第四回:“每家要米五斗、一石,也是看人家丰俭起例。”
“起例”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详细解释:
定出体例;创立凡例
指在著作或文献中制定框架、规则或编写规范。例如,元代周德清的《作词起例》即是为词作创作确立体例的典型代表。清代黄遵宪在《日本国志》的编纂中也曾“发凡起例”,即通过明确体例来指导全书结构。
作出规定
指在具体事务中设立规则或标准。如《快心编初集》中提到“看人家丰俭起例”,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征收米粮的规定。
古典诗词中也有使用,如清代刘家谋的诗句“发凡起例倍精严”,体现对体例严谨性的重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作词起例》《日本国志》等原著,或查阅汉典等权威辞书。
起例是一个汉字词汇,由“起”和“例”两个部分组成。
起字的部首是走(走之首),起字的部首是示(礻之首),两个字都是六画。
起例这个词的来源比较复杂,其中“起”是表示行动或发生的意思,“例”则是事例或者法例的意思,结合在一起表示“发生的事例或法例”。该词通常用来指代某种事情的起始阶段或者是依法发生的事例。
起例在繁体字中是「啟例」,繁体字和简体字在字形上稍有不同,但意思都是一样的。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在有一些不同。起字在古时候的写法是「豈」,例字在古时候的写法是「例」。
以下是一个关于起例的例句:
他的成功经历是这个领域的一项起例。
组词:起始、起源、例外、例证。
近义词:开端、初衷。
反义词:结束、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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