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室。《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 楚王 太子,长大未有妻房。” 元 杨显之 《潇湘雨》第四折:“不想他别娶了妻房。” 明 高明 《琵琶记·书馆悲逢》:“纵是辱没杀我,终是我的妻房,义不可絶。”
“妻房”是汉语中的一个古旧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字面含义
指“妻子的房间”(),后引申为代指夫妻之间的私密空间或婚姻关系。例如《敦煌变文集》提到“楚王太子,长大未有妻房”,此处即指妻子本人()。
词义演变
从具体空间(房间)逐渐扩展为抽象代指“妻子”或“妻室”。元代杂剧《潇湘雨》中“别娶了妻房”、明代《琵琶记》中“终是我的妻房”均以“妻房”直接指代妻子()。
文学语境
多见于古典文学、戏曲及历史文献,例如《伍子胥变文》《潇湘雨》等,体现古代对婚姻关系的婉转表达()。
现代使用
现代汉语中已罕用,属于较为陈旧的表达,多出现在仿古文本或特定方言中()。
该词核心含义是“妻子”的旧称,需结合具体文本语境理解其指代对象(人或空间),现代使用时应留意古今差异。
妻房是一个常见的词汇,由两个部首构成:女性部首“女”和房屋部首“房”。按照笔画的顺序分解,妻房的拆分为女(三画) + 戈(四画) + 户(四画) + 方(四画)。这个词汇源于古代汉语,在繁体中,妻房的写法保持不变。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与现在有所不同。例如,《康熙字典》记载的妻房字形与现代稍有差异,妻房的“戈”字部现在写作“戊”,戈的原始写法是“丿”+“戈”。这种变化是汉字演变的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汉字的形状、结构和写法都发生了变化。
妻房这个词汇通常用来指代妻子的住所,即妻子的房间或居所。在古代,妻房是妻子的专属领地,也是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空间。妻房一词反映了古代社会中男女角色的差异和分工,更突显了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和职责。
以下是一些关于妻房的例句:
组词方面,妻房可以与其他词汇结合形成新词,例如:
在近义词方面,可以用“妻子的房间”来替代妻房,而反义词则可以是“丈夫的房间”或“妻子的房间之外”。这些词汇的使用可以根据具体情境和语境进行灵活运用。
总之,妻房这个词汇承载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拆分部首和笔画、繁体字形、古代汉字写法、例句等方面的介绍,我们更能理解和感受妻房这个词的真正意义和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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