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有他人妻室。 唐 皮日休 《鹿门隐书》之一:“ 寒浞 窃室, 子顽 通母,乱甚也。”
“窃室”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未被收录为固定词汇,其含义需从字源和古汉语用法角度进行解析。根据权威典籍和字书,可作如下解释:
一、字义分解与核心含义
“窃”(qiè):
“室”(shì):
“窃室”组合释义:
字面可理解为“暗中侵占他人居所” 或“私占他人妻室”。后者更贴近古汉语语境,常见于描述违背伦理的侵占行为,如:
《左传·桓公十六年》:“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虽未直用“窃室”,但“取之”即暗指夺子之妻)
参考来源:《十三经注疏·左传》[中华书局];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二、古文献中的相关用例
“窃室”作为独立词条虽罕见,但类似概念可见于典籍:
《孟子·滕文公下》:
“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此描述“非礼私通”行为,与“窃室”中“私占他人妻室”的伦理指向一致。
参考来源: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
历史事件中的隐喻:
如春秋时期卫宣公强纳儿媳宣姜(见《左传》),后世史评常以“窃娶”“窃位”类比,暗含“窃室”之意。
参考来源:《史记·卫康叔世家》[中华书局]。
三、与现代汉语的关联性
现代汉语中,“窃室”已不作为常用词,但其构词逻辑仍存:
参考来源: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商务印书馆]。
结论
“窃室”属古汉语遗留结构,核心含义为“以不正当手段侵占他人居所或妻室”,具有强烈道德贬义。其释义需依托字源考据与历史语例,现代使用多见于学术研究或文学仿古语境。
“窃室”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但核心指向较为明确。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鹿门隐书》原文或相关历史注解。
百炼刀白炉子拜时宝钞材致长年昌亭之客铲马出坞大呼隆大洽弟妇低估冻黎夺情繁委梵宇分位官婿管座和调贿庇慧巧惑蛊涧阴娇细阶沿警伯旧雷伉偶乐诗粱米廉人漫口帽套没一妙妓冥火磨砖成镜拿手腻旗凄唳轻獧屈埋扫土十荡十决识照兽炭顺接松皮脯太平鼓探骊天价题表呫嚅童髦顽闇韦金无意识屑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