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贬谪放逐。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以微过忤旨谴逐者,一去皆不復叙用。”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四》:“譬如人家有一干僕,偶得罪於其主,谴逐在外。”
“谴逐”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谴逐(拼音:qiǎn zhú)指因过错或触怒上级而遭到贬谪和放逐,常用于古代官员因政治原因被降职或流放的场景。例如:
“以微过忤旨谴逐者,一去皆不復叙用。”(出自唐代韩愈《顺宗实录二》)
该词综合了“贬谪”与“放逐”的双重含义,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斗争或权力更迭中对官员的惩罚措施,带有较强的被动性和强制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近义词(如“流放”“贬黜”)或相关历史背景,可参考古籍文献或权威词典。
谴逐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分别是谴和逐。
谴的部首是讠(让字旁),谴的总笔画数为10。逐的部首是辶(辵),逐的总笔画数为10。
谴逐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谴指责、惩罚,逐驱赶、放逐。合起来,谴逐表示对某人进行严厉的责备和赶出。
谴逐的繁体字为「譴逐」。
古代的谴字写作「䟆」,逐字写作「逐」,与现代写法略有不同。
1. 他因为犯了错误而受到了谴逐。
2. 这个犯罪分子被法庭谴逐出境。
谴责、谴责信、谴责状、逐出。
责备、指责、惩罚、驱逐。
表彰、宽恕、宽容、接纳。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