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谴呵 ”。谴责呵叱。《汉书·薛宣传》:“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失,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 晋 袁宏 《后汉纪·安帝纪上》:“愚见赦 萇 ,不杀无辜,以谴訶为非,无赫赫大恶可裁削夺,损其租赋,令得改过自新,革心向道。” 宋 欧阳修 《谢擅止散青苗钱放罪表》:“虽具奏陈,乃先擅止,据兹专輒,合被谴呵。” 章炳麟 《訄书·刑官》:“自《周官》之法废,而谴訶不行於上。”
“谴诃”是一个汉语词汇,现详细解释如下:
拼音为qiǎn hē(部分文献标注为“qiǎn hè”,但主流权威来源以“hē”为准),意为谴责、斥责、责备,强调对错误行为或言论的严厉批评。
词性
动词,指通过言辞表达对他人行为或言论的强烈不满与指责,带有正式和严肃的语境色彩。
来源与演变
最早见于《汉书·薛宣传》:“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指对细微过失的严厉批评。后逐渐演化为表达正式谴责的书面用语。
“谴诃”多用于书面或正式语境,需注意其发音为qiǎn hē,而非“hè”。如需更多古籍例证,可参考《汉书》《后汉纪》等文献。
谴诃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责备、斥责、指责。它常常用于表示对不好的行为或错误的观点提出强烈的批评和谴责。
谴诃的部首是讠(讧部),由“言”字旁组成。它的总笔画数是11划。
谴诃一词源于古代汉语,最早见于《尔雅·释训》。繁体字形为「譴責」。
在古代,谴诃的写法多种多样,有些写法中字形与今天不同。例如在《康熙字典》中,谴诃的写法为“譴責”。不同的时代和书写风格也会有一些变化。
1. 我们应该对那些不诚实的人施加谴诃。
2. 她受到了老师的谴诃,因为她没有完成作业。
3. 这位演员因为其言行不当而受到了公众的谴诃。
谴责、谴责书、自谴、谴责声、鞫谴、譴責(繁体写法)。
斥责、责备、指责、谴责。
赞扬、表扬、宽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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