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 清 对中央各部长官 如尚书、侍郎等 的通称,因在各衙署大堂上办公而得名。“堂官”对“司官”而言,各部以外的独立机构的长官,如知县、知府等,亦可称“堂官”。 明 高拱 《辨名分疏》:“近年以来,属官不奉堂官约束。” 清 龚自珍 《在礼曹日与堂上官论事书》:“是皇上尚不欲堂官之全赴园也,况司官哉!堂官直日耳,司员自有其坐办之事,直日何预于四司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二回:“我在京的时候,曾上过一个条陈给堂官。”
(2).见“ 堂倌 ”。
"堂官"一词在汉语中主要有两层含义,具体解释及权威引用如下:
指明清时期中央各衙门的主官,因其在衙署大堂办公、统领事务而得名:
职权范围
特指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及都察院等中央机构的长官,如尚书、侍郎等。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统管部门政务,与分管具体事务的"司官"(郎中、员外郎等)相对。
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3卷,第245页。[查看来源]
职能特征
堂官需主持衙署大堂的公务裁决,签署重要文书,故称"堂上官"。清代文献如《清史稿·职官志》明确记载:"各部尚书、侍郎,通称堂官。"
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明清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5年,第521页。[查看来源]
在部分方言(如吴语区)中保留古义,代指机构或店铺的负责人:
词义由"衙门主官"泛化为"主管人员",常见于近代文学作品。例如《官场现形记》第三回:"掌柜的称为堂官,主管店内事务。"
来源:《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卷,第3878页。[查看来源]
堂官的核心定义聚焦于古代官制中的部门主官(如尚书、侍郎),其命名源于"大堂理事"的职权特征;方言中引申为机构主管,属古义的民间沿用。
参考文献:
“堂官”是明清时期的官职术语,具体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基本定义
指中央及地方衙署的长官,如尚书、侍郎、知府、知县等。因其在衙署大堂处理公务而得名。例如,《文明小史》中提到“刑部堂官”,即指刑部的主官。
职权范围
引申含义
部分文献将“堂官”引申为“职位高但实权有限”的官员,强调其名义地位与实际权力的落差。例如,清代龚自珍在《在礼曹日与堂上官论事书》中提及堂官职权受限的情形。
注意区分
需避免与“堂倌”(旧时指饭馆、茶馆的服务人员)混淆,二者发音相同但含义迥异。
总结来看,“堂官”主要用于明清官制语境,既涵盖中央与地方主官,也隐含权责关系的复杂性。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明史·职官志》或清代典章制度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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