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交官府。《三国志·魏志·田豫传》“虽殊类,咸高 豫 节”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我见公贫,故前后遗公牛马,公輒送官。”《宋史·职官志十二》:“詔罢天下职田,悉以岁入租课送官。”《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回:“昨夜那几个贼如何送官究治,我也不及去打听了。” 徐哲身 《反啼笑因缘》第四回:“口上虽说送官严办,其实却在那儿私刑处治。”
“送官”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将人或物送交官府处理。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解析该词:
指将涉及违法、纠纷的人或财物移交至官方机构进行审理或处置。例如《文明小史》中的“只求不要送官究办”,即表达当事人希望私下解决以避免官方介入。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在历史语境或仿古表达中,如“依法送官”等说法,强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需注意“赠官”(zèng guān)指死后追封官职,与“送官”无语义关联,避免混淆。
《送官》是一个常见的汉字词语,它的意思是指陪同官员出行或者送别官员离开。
拆分部首:辶(走之辵)
笔画:7画
《送官》一词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化中。古代中国的官员在出使或者离开时,常常会有一些人陪同或者送别,这就形成了这个词语的含义。
繁体字为「送」(注:「送」的部首为「辶」),与简体字一致。
在古代的汉字写法中,「送官」两字的写法和现代相似,没有显著的变化。
1. 他受到了好友们盛大的欢送,真是面子十足的送官。
2. 在古代,送官的仪式非常庄重,彰显了对官员的尊敬和重视。
送行、送别、送客
陪官、送行、送别
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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