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封邑。私人的领地。《左传·哀公十六年》:“ 子木 暴虐于其私邑,邑人诉之。”《公羊传·昭公五年》:“ 莒 牟夷 以 牟娄 及 防 兹 来奔……其言及 防 兹 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 徐彦 疏:“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
私邑是古代汉语中的专有名词,指诸侯分封给卿大夫作为世袭领地的城邑,具有以下核心含义:
封建领地属性
指周代分封制下,诸侯将部分土地及人口赏赐给卿大夫,由其世袭管辖。该领地享有赋税、军政管理权,但名义上仍属诸侯国管辖范围。例如《左传·隐公元年》记载郑庄公赐予大夫祭仲私邑,体现其作为封臣采邑的性质。
与“公邑”的对应关系
区别于国君直辖的“公邑”(如国都),私邑的治理权归卿大夫所有,形成“国-野”二元管理体系。《周礼·地官》载:“公邑之民服公役,私邑之民供私臣”,明确划分了管辖主体与义务归属。
经济自治权
卿大夫可征收私邑赋税作为俸禄来源,如《国语·晋语》载晋国卿族“食邑千室”,即掌控千户赋税。
军事基础单位
私邑需为宗主提供兵力。《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鲁国季氏“私甲七千”,其武装力量即源于私邑征调。
世袭性与独立性
私邑可世代承袭,形成强宗大族。春秋后期,部分私邑逐渐脱离诸侯控制,如晋国赵氏封地晋阳实际成为独立政权雏形。
西周至春秋时期,私邑制度维系贵族阶层统治;战国后随着郡县制推行,私邑逐渐消亡,转化为中央集权下的行政单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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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邑”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维度解析:
指私人领地或个人的势力范围,由“私”(私人)和“邑”(城邑、地方)组合而成,强调对某一地域的私有化控制。
历史背景
在古代分封制中,“私邑”特指臣属或贵族拥有的封地,与君主直接管辖的“公邑”相对。例如《左传》记载“子木暴虐于其私邑”,表明封地内拥有治理权()。
权力象征
不仅指地理范围,还包含政治和经济支配权,如《公羊传》提到“不以私邑累公邑”,强调臣属领地不可干涉君主事务()。
现代语境中可隐喻个人掌控的领域或资源范围,例如“学术私邑”形容某领域的权威地位()。
“私邑”既是历史制度术语,也可灵活用于描述现代社会中个人或群体的专属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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