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漕运的事务。 清 刘大櫆 《湖南按察司副使朱君墓志铭》:“协理 山东 道事,巡视北 河 漕务。” 清 魏源 《筹漕篇下》:“海运者,所以救 江苏 漕务之穷,非徒以通河运之变也。”
漕务,指中国古代政府管理漕粮运输及相关事务的行政工作体系,是保障京师及边防军需物资供应的重要国家经济活动。其核心含义及具体内涵如下:
指通过水路运输粮食。《说文解字》释:“漕,水转穀也。” 即利用河道、运河将粮食从产粮区运往指定官仓或京师。
意为行政事务、职责,引申为官府专管的系统性工作。
“漕务” 即“漕粮运输与管理事务”,是古代财政与物流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在江南、湖广等产粮区征收漕粮(实物税粮),经地方官仓暂存后,由运河水系北运。
来源:《明史·食货志》载:“岁漕东南粟四百万石,以实京师。”
设立漕运总督、押运官等职,统筹漕船调度、河道疏浚、沿途安保。漕船编组“漕帮”,按固定航线、时限运行。
来源:《清史稿·职官志》载:“漕运总督掌漕运之事,总核漕船之程。”
漕粮运输允许“耗米”(运输损耗),但需严格核算;若遇沉船、盗抢,则需地方官补征或赔偿。
来源:《大清会典》规定:“漕粮每石加耗四斗,以补折损。”
京杭大运河成为漕运主干道,形成“南粮北运”体系。明代设漕运总兵官,清代专设漕运总督衙门(驻淮安),统辖数万漕工。
来源:《中国运河史》(邹逸麟著)载:“清代漕运年运量达400万石,维系京城命脉。”
因官吏盘剥、河道淤塞等问题,漕运成本剧增。道光后逐步改行“海运漕粮”,至清末废止河运。
来源:《清实录》载道光帝谕:“河漕积弊已深,改行海运以省浮费。”
漕务催生了依附运河的市镇经济(如扬州、临清),形成“漕帮”等民间组织,并衍生出漕粮折银(“漕折”)、漕仓防火等制度细节,深刻影响古代经济地理与社会结构。
权威参考文献:
“漕务”是汉语词汇,指与漕运相关的官方事务,具体解释如下:
漕务指古代中国通过水路运输粮食、物资的官方管理工作,核心是保障粮食从产地(如江南)运输到京城或军事要地,以满足国家需求。
如需进一步了解漕运制度或历史案例,可参考古代经济史相关研究。
安顺案坐卑疵备荒閟祠笔囊层层迭迭谗刻坼堠成象驰骎怆然怆然涕下楚怀出人望外此疆尔界丛葬而降芳润芳意飞罗面雰雰橨榅佛戾矜寡雇役焕炳唿唿扈行精记经心蠲豁巨帙快利裈褲阆阙蓝舆腊酝连旌陵持録贴梅心妙香瞑截爢散强扭的瓜不甜欺惑蛇入筩中曲性在奢愿时移势迁思怀坍缩星讨测洮頮湍险五花八门污上无往不复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