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艺演出场所。 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小秦淮录》:“ 大东门 书场在 董子祠 坡儿下厠房旁。四面团座,中设书臺,门悬书招,上三字横写,为评话人姓名;,下四字直写日开讲书词。” 阿英 《潍亭听书记》:“所说之处,皆在茶室,曰‘书场’。” 老舍 《鼓书艺人》四:“鼓书场名叫‘升平’,是照着 宝庆 三十年前在 北平 看见过的一个书场的名字起的。”
书场是汉语中特指表演曲艺的固定场所,尤以说唱类曲艺表演为主。根据权威汉语词典及文化类工具书的释义,其核心含义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曲艺演出场所
指专门用于表演评书、评话、鼓书、弹词等说唱艺术的固定场地。这类场所通常设有舞台与观众席,是传统曲艺艺术的重要传播空间。参考《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书场”的定义:“曲艺演出场所,如评书、评话、鼓书、弹词等的演出场所”。
表演形式与内容载体
“书场”中的“书”指代曲艺表演的内容,多为长篇历史演义、公案传奇或民间故事(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表演者通过说、唱、演结合的形式呈现故事,观众则在固定场所中持续聆听。参考《汉语大词典》释义:“旧时曲艺艺人表演说书的场所”。
南北地域的文化空间
在北方多称“书场”,南方(如江浙沪)则习称“书场”或“茶馆书场”,常与茶文化结合。此类场所兼具社交与娱乐功能,是传统市民文化生活的典型场景。据《中国曲艺志》记载,书场在清代至民国时期达到鼎盛,成为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
文化价值延伸:
书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空间,至今仍在苏州评弹、北京评书等曲艺保护中发挥作用。例如苏州的光裕书场、上海的乡音书场等百年老场,仍定期举办演出,延续“一书一茶一世界”的传统观赏模式。其文化内涵已超越物理空间,成为曲艺生态的象征符号。
根据多来源信息整合,“书场”一词的含义及用法可总结如下:
书场(拼音:shū chǎng)指专门表演传统曲艺的场所,常见演出形式包括评话、弹词、相声、鼓书等。
如需更详细的历史案例或地域特色,可参考《扬州画舫录》《鼓书艺人》等文献来源。
骜骜煏爆嬖御采搏钞盗赤螘紬绎传诵一时吹金达地知根钓榜厎定东岳都台凤翅分支观阁孤拐国具黄槿货欲户税降城搅裹醮火脚直精本井管拘墟进退损益急痛攻心剧虏军旗楷字刻忍琅玕辽队立德旄骑侔色揣称炮熬喷香兽瓶沈簪折且苴轻师倾陨遶萦三轮车水陼私制尿脬太行八陉他妈妈跳迸微谢无过虫吾家武士道饷餫衔葭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