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正职出缺,由他官暂时代理。《汉书·王莽传中》:“县宰缺者,数年守兼,一切贪残日甚。” 颜师古 注:“不拜正官,权令人守兼。”
“守兼”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少见的合成词,由“守”与“兼”二字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修订版)的释义,“守”指坚守、遵循,如“守节”“守信”;“兼”则表同时具备或承担多项事务,如“兼任”“兼顾”。两字组合后,“守兼”可解读为“在坚守某一原则或职责的同时,兼顾其他事务”的复合行为,常见于古代文献中描述官员或士人的职责态度。
在中国古代典籍《礼记·大学》的注释文献(中华书局,2018年校勘本)中,曾提及“君子守其本而兼济天下”,可视为“守兼”概念的延伸表达,强调在固守道德根基的基础上拓展作为。近代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重印版)中亦以“守兼之志”形容文人既专注学问又关怀社会的双重精神。
需说明的是,“守兼”未被现代规范性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单独收录,其语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建议使用者参考《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中“守”“兼”分项释义,或查阅《故训汇纂》(中华书局,2003年版)等专业工具书以获取更详尽的古义解析。
“守兼”是古代官制中的术语,指正职官员空缺时,由其他官员暂时代理职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守兼”由“守”和“兼”组合而成:
其核心含义是正职出缺时,由副职或其他官员临时接管并履行职责,属于古代官僚体系中的权宜安排。
文献记载
该词最早见于《汉书·王莽传中》:“县宰缺者,数年守兼,一切贪残日甚。”颜师古注:“不拜正官,权令人守兼。”
说明汉代已有此制度,且长期代理可能引发贪腐问题。
实际案例
如唐代李渊任“并州留守兼晋阳宫宫监”时,实际政务由裴寂代理,体现了“守兼”的职权分离特点。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书》原文或唐代官制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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