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纳完的田租。 宋 陆游 《泛舟至近村茅徐两舍劳以尊酒》诗:“乐岁共忘东作苦,残租不待急符催。”
残租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指尚未缴清的田租或赋税,常见于古代文献中。其释义与用例可参考以下权威来源:
残租(cán zū)
指未缴纳完毕的剩余田租或赋税。
综合含义:特指因拖欠或未足额缴纳而剩余的租税部分。
唐宋时期的经济背景
唐代实行“两税法”后,农民需分夏、秋两季纳粮。若遇灾荒或贫困,常出现“残租积欠”,官府会酌情减免(参考: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
用例:
苏轼《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
“残租欠税,积而不赦,至于逃亡。”
清代赋税制度
清代《户部则例》规定,地方需逐年上报“残租”数额,作为税收稽核依据(来源:中华书局《清史稿·食货志》)。
虽当代已无田租制度,但“残租”在历史研究中仍具价值:
参考文献来源:
“残租”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基本含义为未缴纳完毕的田租,常见于古代文献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
根据权威词典(如汉典、沪江在线词典),“残租”指未纳完的田租,即农民或佃户因各种原因未能全额缴纳的租税。例如宋代陆游的诗句“残租不待急符催”便描述了这一现象。
语境与用法
相关争议与补充
有低权威性网页(如培训啦)提出“残租”涉及土地租赁中的非金钱收益形式,但此解释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为现代扩展或误读。
该词主要用于历史文献,强调田租未缴清的状态,引用时需注意其古典语境。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陆游诗集》或宋代经济制度相关研究。
懊怨阿顺取容白生生报恩珠悲泉趁热闹痴肉团尺宅词律大椒大理等不及东北野战军二尺半繁法風艇風鴉槁苏暍醒跟屁精馆第光光荡荡国卿悍夫豪商巨贾化成迦蓝匠心独妙兼课禁斥衿鞶擂鼓鸣金累盛遴员路涩露饮驴鞠眉清目朗孟博登车牧羊乾元桥公钺青膀求神问卜羣衆运动容迹三老四严色智山霭声韵失容试象世箴收编送宣踏飡同命运共呼吸外秀妄说香椿席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