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諡议”。古代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等死后,下礼官评议其生平事迹,依据谥法拟定谥号,奏请钦定,谓之“謚议”。 汉 崔駰 有《章帝謚议》。 唐 白居易 《郑涵等太常博士制》:“凡朝廷礼制,或损益有宜,中外謚议,或褒贬不决,尔为博士,皆得正之。”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考史二》:“﹝《汉书》﹞《高帝纪》:‘羣臣曰:“帝起细微,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 汉太祖 ,功最高。”上尊号曰 高皇帝 。’此諡议之始也。” 明 吴讷 《文章辨体序题·谥议》:“ 汉 晋 而下,凡公卿大夫赐謚,必下太常定议,博士乃询察其善恶贤否,著为謚议,以上于朝。若 晋 秦秀 之议 何曾 、 贾充 , 唐 独孤及 之议 苗俊卿 , 宋 邓忠臣 之议 欧阳永叔 是也。”
谝议(shì yì),是中国古代礼制中一项重要的官方评议程序,指在帝王、后妃、贵族或高官死后,由朝廷礼官或专门机构根据其生平事迹、道德品行和功过是非,集体讨论并拟定谥号的过程与文书。谥号是给予逝者带有褒贬评价性质的称号,而“谥议”则是形成这一称号的决策环节。
制度性评议
谥议是古代谥法制度的关键步骤,通常由礼部官员、太常寺或专门的谥议机构主持。参与者需依据儒家伦理标准(如忠、孝、仁、义)和史官记录,对逝者一生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谥号草案并陈述理由。例如,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可议谥,需经“博士议,太常寺定,尚书省核”的流程(《唐六典·卷十四》)。
文书形式
“谥议”亦指记录评议结果的官方文书,内容包括:
此类文书需提交皇帝最终裁定,如《宋史·礼志》载宋仁宗谥议过程:“太常礼院奏谥曰‘神文圣武明孝’,诏恭依”。
历史功能
谥议制度通过“盖棺定论”实现道德教化与政治规训:
《逸周书·谥法解》
最早系统记载谥法规则的文献,确立“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原则,为后世谥议提供理论框架。如:“慈惠爱民曰文”“刚强直理曰武”。
《唐六典·卷十四》
详载唐代谥议程序:“凡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薨,皆录行状申考功,下太常议谥”,体现制度化运作。
《明会典·卷九十六》
规定明代谥议流程:“礼部题请赐谥,行翰林院拟谥,内阁票拟,上请裁定”,凸显皇权终审机制。
谝议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载体,通过严谨的评议程序将历史人物的功过纳入儒家价值体系,其运作机制与文献记录(如《谥法通考》《古今谥考》)为研究传统礼制、官僚体系及伦理观念提供了关键依据。
“谥议”是中国古代对逝者生平进行评定、拟定谥号的重要礼仪程序,具体解释如下:
“谥议”指古代帝王、贵族、大臣等去世后,由礼官(如太常博士)对其生平事迹进行评议,依据《谥法》拟定谥号,并奏请皇帝最终钦定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谥号对逝者的功过是非进行总结,体现“盖棺定论”的传统观念。
谥议制度不仅是对个人的评价,也反映了古代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和政治导向。例如,恶谥(如隋炀帝的“炀”)具有警示作用,而美谥(如“文正”)则成为士大夫追求的最高荣誉。
如需进一步了解谥法用字规则或具体历史案例,可参考《逸周书·谥法解》等文献,或查阅权威历史研究资料。
奥德赛半疑半信奔厉彼哉彼哉不钉点儿廛邸厂休撑抉盛器逞壮抽绎出类拔群稻实倒寘调符婀娜方色梵林狗蝨鼓劲国是含真台恒民回家贱臣蛟窟交疑经济核算京洛荆璞就坐苦瓠苦计浪酒闲茶陵峦鳞甲论斥媚柔秘谶名动天下弄諠女流之辈品象瞧科綦公声传适尔水畔水土耸肩唆教托靠妥贴我所衔哀相阀消寒图小坐瞎眼信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