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父训。 宋 韩琦 《献所业上两府启》:“矧惟越在穉年,奄丁先罚,闕渐诗庭之训,居罹罄宝之贫。”参见“ 诗礼之训 ”。
“诗庭之训”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为shī tíng zhī xùn,其核心含义是指父亲的教诲,强调子女应遵从父母的教导。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该成语字面可理解为“诗书门庭中的训导”,实际指代父亲对子女的教导,常与儒家文化中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相关。
出处与用法
最早见于宋代韩琦的《献所业上两府启》:“矧惟越在穉年,奄丁先罚,闕渐诗庭之训,居罹罄宝之贫。”。文中通过“诗庭之训”表达对父亲教诲缺失的遗憾,侧面印证其含义。
相关延伸
现代应用
该成语在现代使用较少,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语境中,需结合具体场景理解其内涵。
总结来说,“诗庭之训”以简练的形式承载了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是汉语中体现父权文化的一个典型词汇。
《诗庭之训》是一种文学作品,用以教导诗歌创作的基本原则和技巧。它涵盖了诗歌的结构、格律、意象和表达等方面,旨在帮助诗人提升作品的艺术性和表达力。
诗庭之训在汉字中的拆分部首为“言”,由13个笔画组成。
《诗庭之训》最早出自《诗经·小雅·鲁儿》,并在后来的唐代被儒家学者所发扬光大。现今,它被广泛应用于中文课堂和创作班级,作为经典教材,以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写作水平。
诗庭之训的繁体写法为「詩庭之訓」。
在古代,诗庭之训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但意思保持一致。
他从《诗庭之训》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抒发情感和运用修辞手法的技巧。
诗歌、创作、基本原则、技巧、结构、格律、意象、表达、艺术性、儒家、学者、发扬光大、经典教材、文学素养、写作水平。
诗经、诗歌教程、诗词教导。
散文、散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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