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用的谷米。《周礼·地官·舂人》:“凡饗,共其食米。”《管子·国蓄》:“五穀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
“食米”是汉语中一个复合词,其含义可从词素分解和语言应用角度进行解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食”指“吃;进食”,“米”指“稻米;去壳后的谷物子实”,组合后“食米”特指可供食用的稻米成品。
在古汉语文献中,“食米”具有社会制度层面的延伸义。如《周礼·地官》记载“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以待邦用。若穀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其中“粟”即包含食米概念,体现古代粮食储备制度。现代方言调查显示,闽南语区仍保留“食米”作为动词短语的用法,指“吃米饭”的行为,这符合《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关于动宾结构在地域语言中的特殊表现。
从词性演变看,《汉语大词典》收录“食米”在宋代已作名词使用,范成大《劳畬耕》诗“食米胜如珠”即指可食用稻米。当代语言规范中,该词多用于区分工业用米(如酿酒原料)与食用米的场合,具有明确的功能指向性。
“食米”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食米(拼音:shí mǐ)指食用的谷米,即经过加工后可供食用的米粒。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常用来强调粮食作为民生基础的重要性。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周礼》《管子》等古籍原文,或查阅权威词典如沪江在线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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