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杖与扫帚。古代用以辟邪除秽。《周礼·夏官·戎右》:“赞牛耳桃茢。” 郑玄 注:“桃,鬼所畏也,茢,扫帚,所以扫不祥。”《礼记·檀弓下》:“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 陈澔 集说:“桃性辟恶,鬼神畏之……茢,苕帚也,所以除秽。巫执桃,祝执茢,小臣执戈。” 唐 韩愈 《论佛骨表》:“古之诸侯,行弔於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弔。” 元 刘镗 《观傩》诗:“归来桃茢坐深蕑,翠鴞黄狐犹在眼。”
"桃茢"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古代复合词,由"桃"与"茢"二字构成。据《说文解字》记载,"桃"为果木名,其木质在先秦时期就被赋予驱邪功能,《周礼·夏官》有"赞牛耳桃茢"的记载;"茢"则指笤帚,原指芦苇类植物,后引申为祭祀用具,《礼记·檀弓下》郑玄注称"茢,所以扫不祥"。
在构词法上,"桃茢"属于并列式合成词,特指用桃木制成的笤帚类器具。这种器物在古代礼制中具有双重功能:其一作为扫除工具,《周礼·春官》记载"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时使用桃茢;其二作为驱邪法器,《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孔颖达疏解"桃茢"为"所以除不祥"的礼器。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特别指出,桃木的驱邪属性与茢的洁净功能在礼制实践中形成了功能互补。
从训诂学角度考察,《康熙字典》引《集韵》将"茢"训为"苕帚",而《周礼》贾公彦疏进一步说明"桃茢者,以桃为柄,长五尺,以茢为帚"的形制特征。这种礼器组合体现了古代"以洁致诚"的祭祀观念,其文化意涵在《荆楚岁时记》等古籍中均有延续性记载。
“桃茢”是古代用于驱邪除秽的器物组合,具体解释如下:
“桃茢”由桃木杖(桃)和扫帚(茢)组成。桃木被认为具有驱鬼辟邪的作用,而茢(苕帚)则用于扫除污秽与不祥之物。
需注意“桃茢”与“桃穣”(桃肉)的区别,后者出自五代词人牛希济的“终日劈桃穰”,指桃的果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周礼》《礼记》原文或相关古代礼俗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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