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and-to-the
furrow; plough; plough up; till
person; this
have; add; exist; possess
【法】 possession
he; his; such; that
cropland; farmland; field
"耕者有其田"是中国近代社会改革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义为"让耕种土地的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从汉英词典角度解读,该短语可直译为"Land to the Tillers",在《汉英综合大词典》中被定义为"an agrarian reform policy ensuring peasants' land ownership"(商务印书馆,2020版,p. 498)。
这一理念最早由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系统提出,主张通过土地改革实现"平均地权",消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据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文献显示,孙中山在1924年《民生主义》演讲中强调:"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继承发展了这一思想,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从法学角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条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可视为该理念在当代的法律延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发布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报告》指出,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有效保障了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网)。
在英语语境中,《剑桥中国史》将其阐释为"agrarian egalitarianism aiming to eliminate landlordism"(费正清主编,剑桥大学出版社,1986)。世界银行2024年《全球土地治理报告》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列为发展中国家土地确权运动的典型案例(来源:世界银行公开数据库)。
“耕者有其田”是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社会经济主张,其核心含义是让耕种土地的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主张旨在解决土地私有制下的分配问题,通过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无地或少地农民能够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进行耕作,从而摆脱封建剥削。
这一主张不仅涉及经济分配,更与政治革命深度绑定,成为近代中国反封建斗争的重要纲领,推动了农民从封建土地关系中解放。
如需了解具体政策细节或不同时期的实施差异,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网页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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