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cretum gratiani
格拉奇教令(Decretum Gratiani)是12世纪中叶由意大利修士格拉提安(Gratian)编纂的教会法文献,被公认为中世纪教会法体系的奠基性著作。其核心功能是通过系统化整理罗马教廷法令、早期教父文献和宗教会议决议,解决教会内部法律矛盾,建立统一的宗教司法标准。
该文献分为三部分:
作为第一部系统化的教会法典,格拉奇教令直接影响了1179年第三次拉特朗大公会议决议,并为1234年《格里高利九世法令集》奠定编纂基础。剑桥大学中世纪法律研究中心指出,该文献创造性地运用辩证法协调矛盾法令,这种法学方法论比波伦亚法学派的民法研究早二十年。
现代研究显示,现存最早的1140年手稿(现藏佛罗伦萨洛伦佐图书馆,编号MS Conv. Soppr. 272)包含超过3800条法令引文,其中15%源自伪伊西多尔教令集。2023年梵蒂冈秘密档案馆数字化项目公开了12世纪末注释版抄本,显示中世纪法学家已通过旁注形式进行法律解释。
《格拉奇教令集》(又称《格拉蒂安教令集》)是中世纪教会法的重要文献,其核心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它是12世纪由意大利修士格拉奇(Gratian)编纂的教会法汇编,旨在系统整理和协调此前分散的教会法规与教父文献。其拉丁文原名《不一致教令之协调》(Concordia Discordantium Canonum),反映了调和矛盾教令的目的。
历史地位
作为第一部系统化的教会法典,它标志着教会法从零散规则向独立法律体系的转变,被后世视为中世纪教会法学的奠基之作。
内容与结构
全书分为三部分:
影响与意义
该法典成为中世纪欧洲教会法庭的权威依据,并为13世纪《格列高利九世教令集》等后续教会法典的制定提供了范本。其法学方法(如辩证推理)也影响了世俗法律的发展。
补充说明
“教令”一词在宗教语境中特指由教皇或宗教会议颁布的法规(参考对“教令”的定义),而《格拉奇教令集》正是此类文献的集大成者。需注意中文译名差异,“格拉奇”与“格拉蒂安”为同一人名的不同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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