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8年宪法修正案)。从法律属性看,公民身份的确立以国籍为唯一标准,不同于以地域或血统为判断依据的居民概念。
在英语语境中,citizen既包含国家成员资格(membership)的法律内涵,也承载着参与公共事务(civic engagement)的社会期待。《牛津法律大辞典》将citizen定义为"通过出生或归化获得国家成员资格,享有完全政治权利的个人"(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20年第10版)。这种双重属性在《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关于国籍权的规定中得到印证:"人人有权享有国籍"(联合国,1948年)。
现代公民权利体系包含三个维度:1)民事权利(civil rights)如财产权和言论自由;2)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3)社会权利(social rights)涵盖教育与福利保障。美国法学家托马斯·马歇尔在《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1950)中提出的这一理论框架,至今仍是学界研究公民权的基础范式。
“公民”是一个法律和政治概念,通常指具有某一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1. 法律定义与国籍关系 公民的核心特征是拥有特定国家的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或符合其他法定条件者,可取得中国国籍。国籍是确定公民身份的基础,不同于单纯居住在某国的“居民”概念。
2. 权利与义务体系 公民身份包含双重属性:
3. 历史演变 古希腊城邦时期已出现公民概念,但当时仅限成年男性自由民。现代公民概念形成于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法国《人权宣言》确立"主权在民"原则,公民范围逐步扩展至全体国民。
4. 与相关概念区别
5. 现代公民社会 当代公民概念强调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包括监督政府、参与社会治理等。例如中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体现公民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的角色。
不同国家的公民权具体内容存在差异,但核心都是国家与个人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公民身份的确立,既保障个体权益,也维系国家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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