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oint creditors
common; jointly; together
【经】 coordinate
creditor; loan; obligee
【经】 claimant; creditors; debtee; obligee
共同债权人(Joint Creditors)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共同享有对同一债务人的债权。该概念在民法、金融及跨境交易中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其核心特征与法律效力如下:
共同债权人共享同一债权,而非分别持有独立债权。例如,合伙企业对债务人的货款债权,需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8条)。
债权的主张、免除或转让需全体共同债权人一致同意,除非另有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第13条)。
在英美法系中,"Joint Creditors" 区别于 "Several Creditors"(按份债权人)和 "Joint and Several Creditors"(连带债权人):
银团贷款中多家银行作为共同债权人,通过代理行统一行使权利(《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第7条)。
多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债权的共有状态,需共同主张(《民法典》第1151条)。
合伙财产不足时,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内部债权仍属共同享有(《合伙企业法》第38-39条)。
概念 | 权利行使方式 | 责任承担 |
---|---|---|
共同债权人 | 需全体一致行动 | 债务人向全体履行 |
按份债权人 | 可独立主张份额债权 | 债务人按份额分别履行 |
连带债权人 | 可独立主张全额债权 | 债务人可向任一债权人履行 |
权威参考来源:
- 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d25cc8.shtml)
- 金融实务:《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原银监会官网)
- 英美法释义: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
- 国际金融文本:Loan Market Association (LMA) 标准协议范本
共同债权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共同享有同一债权,且该债权属于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行使权利时,各债权人需全体一致行动,任何个体均不能单独主张权利。以下是具体解析:
共同债权人属于多数人之债的一种形式,与单一债权人对应。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一方为多数时,根据权利义务是否可分,可分为按份之债和共同之债。共同债权人基于共同共有关系(如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人共有财产等)对债权形成共有权,其权利具有不可分割性。
按份债权人可独立主张自身份额内的权利,而共同债权人必须共同行动。例如,若甲乙为按份债权人(各占50%),甲可单独要求债务人偿还50%;但若甲乙为共同债权人,则甲或乙均无法单独主张全部或部分债权。
常见于婚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等场景。例如,夫妻共同对外出借款项时,双方作为共同债权人需共同追讨债务;若一方擅自处理,可能因违反全体一致原则而无效。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文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来源网页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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