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mmon employment
common; jointly; together
【经】 coordinate
employ; hire; take on
【经】 employ; employment; hire
"共同雇用"(Joint Employment)是劳动法领域的专业术语,指两个或多个雇主对同一劳动者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需共同承担法律责任。该概念常见于劳务派遣、连锁加盟等场景,例如总公司和分包商可能因实际管理行为被认定为共同雇主。
根据美国劳工部《公平劳动标准法》解释,判定标准包含"经济现实测试",主要考量雇主是否具备以下权力:①招聘解雇权 ②工作监督权 ③工资发放控制权 ④考勤记录管理权。中国《劳动合同法》第92条也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国际劳工组织《雇佣关系建议书》(第198号)强调,该制度旨在防止雇主通过复杂用工结构规避社保缴纳、工伤赔偿等义务。典型案例包括麦当劳全球连锁体系中的特许经营纠纷,法院曾判决总部与加盟店构成共同雇主。
权威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明确定义,联合雇主需对最低工资、加班费、歧视禁令等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中国法律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词典》中文译本对此术语有对应解释。
共同雇用(Joint Employment)是指多个雇主通过合同或实际安排,共同承担对同一雇员的雇佣权利与责任的法律关系。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 核心特征:雇员同时与两个及以上实体存在雇佣关系,这些雇主共享对雇员的控制权,并分担管理责任。
• 典型模式:如职业雇主组织(PEO)与客户公司合作,PEO负责处理薪酬、社保等行政事务,客户公司则管理日常工作任务。
•企业服务外包:中小企业通过PEO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跨组织协作:如项目制合作中,派遣员工同时受发包方与承包方管理
•兼职劳动关系:雇员在不同雇主处从事主职与兼职工作
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等法规要求共同雇主对最低工资、加班费等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美国劳工部修订规则,明确当实体实际控制雇员工作条件或存在长期经济依赖时,可被认定为共同雇主。
需注意具体认定标准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建议企业在建立此类关系前进行专项法律合规审查。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