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社(gōngshè)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历史内涵与社会学意义的词汇,在不同语境下呈现差异化释义:
古代基层组织
中国周代至秦汉时期,"公社"指代以血缘或地缘为基础的基层祭祀与生产单位,如《礼记·月令》记载"命民社"指代共同祭祀土地神的组织。该用法体现早期农耕社会的集体协作特征。
近现代集体经济形态
1958-1984年间,中国实施"人民公社制度",作为三级所有(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政社合一组织,整合农业生产、资源分配与基层治理功能。该制度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有详细政策记载。
国际共产主义实践
对应英文"commune"概念,特指1871年法国巴黎公社这类工人自治政权,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将其定义为"终于发现的工人阶级政府形式"(中央编译局译本)。
现代组织范式
21世纪出现的新型共享社区,如生态公社(ecovillage),强调资源共有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美国社会学协会期刊《当代社会学》曾对此类组织进行案例研究。
“公社”是一个具有多重历史含义的词汇,其内涵因时代和地域不同而变化。以下是综合不同来源的解释:
古代祭祀场所
最早指中国古代官家祭祀天地神鬼的处所,如《礼记·月令》记载:“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
原始社会组织
指原始社会中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群体形式,如氏族公社,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和集体劳动。
从《礼记》中的祭祀场所,到欧洲市民自治、无产阶级革命形式,再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公社”一词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从地域性到政治化的语义扩展,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理想与制度尝试。
如需更深入的历史细节,可查看来源、7、9、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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