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n-tenure
deny; disaffirm; disavow; negate; renounce; repudiate; sublate; traverse
【医】 negation
【经】 disaffirmance
occupy; own; possess; have; seize on; take possession of
【经】 occupation; possession
"否认占有"的法律概念解析(汉英对照)
否认占有(Deny Possession)指在物权纠纷或刑事程序中,当事人对"实际控制或支配特定财产"的事实予以明确否定的法律行为。该术语强调对"占有状态"的争议性,常见于所有权确认、侵占罪辩护等场景。
物权法层面
指否认对动产/不动产的事实管领力。例如,在返还原物纠纷中,被告主张"未实际控制标的物",即通过否认占有规避返还责任(参考《民法典》第235条)。
来源:中国法律出版社《民法典释义》
刑法层面
在侵占罪中,嫌疑人可能以"否认占有"作为抗辩理由,声称从未取得对委托物/遗失物的实际控制权,从而否定"变占有为所有"的犯罪构成要件。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138号
来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注:因专业法律数据库的术语解释需订阅访问,此处未提供直接链接,但上述来源均为权威出版物,可通过正规学术渠道查证。
“否认占有”是由“否认”和“占有”组成的短语,需结合两者的含义及使用场景理解:
“占有”的基本含义
占有指通过强力或手段取得、拥有或占据某物(如“占有财产”),或处于某种地位(如“占有主动权”)。法律上则特指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取得财物。
“否认占有”的常见场景
语义辨析
“否认占有”强调对“占有”事实或权利的明确否定,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是否涉及法律、道德或一般陈述。例如,丁玲作品中“占有”带有情感控制意味,若“否认”此类占有,则可能表达拒绝被支配的态度。
该短语的核心是否定对某物的实际控制、拥有权或相关责任,需根据上下文进一步细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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