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
blame; evildoing; have to; non-; not; wrong
【计】 negate; NOT; not that
【医】 non-
【法】 self-governing dominion
field; region; territory
【计】 D; domain; field; saved area
【化】 domain
“非自治领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y)是国际法中的术语,指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一章规定,尚未实现完全自治、且管理权由其他国家暂时行使的领土。这类领土的居民依法享有自决权,可通过公投等方式决定其政治地位。例如,联合国公布的“非自治领域”名单曾包括西撒哈拉、关岛等地区,其法律地位需通过国际监督程序逐步解决(参考联合国官网关于非自治领土的说明)。
从汉英词典释义角度,“非自治”对应“non-self-governing”,强调缺乏独立立法与行政权;“领域”译为“territory”,指明确地理边界内的管辖区域。该术语的使用需严格遵循联合国决议及国际法框架,例如《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联合国大会第1514号决议)。
当前国际实践中,非自治领域的认定需满足三个条件:1)与宗主国地理分隔;2)政治地位未明确;3)主权争议需通过联合国调解。相关案例分析可参考国际法院关于西撒哈拉问题的咨询意见(1975年)。
“非自治领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是国际法中的术语,指尚未实现完全自治、仍受其他国家管辖或依赖的地区。以下是详细解释: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1章,非自治领土的居民尚未实现完全自治,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仍受宗主国控制。这类地区通常不具备独立主权,管理国需对其发展负责,包括促进自治和保障居民福利。
目前联合国认定的非自治领土有17个,例如:
“自治领”(如历史上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曾是英国的自治属地,拥有较高自主权;而非自治领土的自治程度较低,仍受外部控制。
部分地区因历史、资源或地缘政治问题存在独立争议(如西撒哈拉),联合国持续推动非殖民化进程,但进展缓慢。
如需完整17个非自治领土列表,可参考的百度贴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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