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house lease
building; house; premise; tenement
【经】 premises
rent charge
【经】 rent charge; rental
房屋租费是汉语法律及生活场景中的常用术语,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房屋使用权对价费用。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定义,该词对应英语中的"house rent"或"rental fee",特指以货币形式结算的居住空间使用成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中,房屋租费被明确为租赁合同的核心要素,需包含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及调整机制三项法定要件。
从汉英法律词典对比角度看,《牛津法律词典》将"rent"定义为"定期支付以获得土地或建筑物占有权的款项",这与中文"租费"的内涵完全对应。但需注意,中文语境下的"房屋租费"通常排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附加费用,而英语中的"rent"在某些租赁协议中可能包含这些费用。
权威来源显示,房屋租费的支付形式存在地域差异。北京房地产协会发布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租费以银行转账为主,而深圳等城市允许移动支付方式。这种差异在《汉英法律词典》中体现为"rent payment methods"的多元解释条款。
房屋租费通常指承租人为使用房屋而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是租赁关系的核心经济补偿。以下是综合不同来源的详细解释:
房屋租费(即房屋租金)是承租人基于房屋使用权向出租人支付的价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需按约定期限支付,若未明确约定则租赁期不满一年时应在届满时支付。
租金的核心构成包括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土地使用费、税金等。此外,部分情况下可能涉及押金或违约金,但此类费用通常属于租赁合同的附加条款,需单独约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款或会计处理细则,可参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或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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