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porter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notes; put down in writing
【法】 associates; proce's-verbal; record of words
a person engaged in some field of activity; member
法庭笔录员是司法体系中负责实时记录庭审全过程及相关法律文书的专业人员。根据《现代汉英法律词典》定义,该职位对应的英文为"court recorder"或"court stenographer",其核心职责包括通过速录设备同步转写庭审发言。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该角色受《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规范,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速录专项认证。
主要职能涵盖三个方面:
专业资质要求包括每分钟240字以上的速录能力(参照《亚伟速录等级标准》)、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以及掌握《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中国司法部官网公示的书记员任职资格考试大纲显示,考核内容涵盖法律基础知识、速录技能和司法职业道德三个模块。
注:本文参考了中国司法部《人民法院工作规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数据库及全国法院庭审公开网公示的行业标准。具体实施细节可查阅《人民法院书记员培训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2023版)第三章"庭审记录实务"。
法庭笔录员,通常称为书记员,是负责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客观、全面记录庭审活动的专业人员。以下是详细解释:
法庭笔录员的主要职责是制作法庭笔录,即记录审判人员、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活动的书面文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庭审判活动必须由书记员写成笔录,并经审判长审阅签名。
书记员需独立记录,避免他人不当干预,并对笔录内容高度负责。若当事人拒绝签名,需如实记录情况附卷。
以上内容综合了法律定义、操作规范及技术要求,如需完整条文可查阅《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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