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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员英文解释翻译、法庭笔录员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reporter

分词翻译:

法庭的英语翻译: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笔录的英语翻译:

notes; put down in writing
【法】 associates; proce's-verbal; record of words

员的英语翻译:

a person engaged in some field of activity; member

专业解析

法庭笔录员是司法体系中负责实时记录庭审全过程及相关法律文书的专业人员。根据《现代汉英法律词典》定义,该职位对应的英文为"court recorder"或"court stenographer",其核心职责包括通过速录设备同步转写庭审发言。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该角色受《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规范,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速录专项认证。

主要职能涵盖三个方面:

  1. 庭审记录: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要求,如实记载当事人陈述、证据质证及合议庭评议内容,确保"每庭必录"的司法原则
  2. 文书归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将笔录材料与视听资料同步归档,形成完整案卷
  3. 程序监督:配合审判长核对出庭人员身份,记录回避申请等程序性事项,保障诉讼程序合法性

专业资质要求包括每分钟240字以上的速录能力(参照《亚伟速录等级标准》)、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以及掌握《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中国司法部官网公示的书记员任职资格考试大纲显示,考核内容涵盖法律基础知识、速录技能和司法职业道德三个模块。

注:本文参考了中国司法部《人民法院工作规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数据库及全国法院庭审公开网公示的行业标准。具体实施细节可查阅《人民法院书记员培训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2023版)第三章"庭审记录实务"。

网络扩展解释

法庭笔录员,通常称为书记员,是负责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客观、全面记录庭审活动的专业人员。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法律依据

法庭笔录员的主要职责是制作法庭笔录,即记录审判人员、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活动的书面文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庭审判活动必须由书记员写成笔录,并经审判长审阅签名。

二、核心职责

  1. 全程记录庭审活动
    包括当事人陈述、证据调查、辩论内容、诉讼请求变更等环节,需按时间顺序客观记载。
  2. 笔录核对与签名确认
    笔录需当庭宣读或交当事人5日内阅读,确认无误后由相关人员签名;若存在异议,允许补正并附卷说明。

三、任职要求

  1. 职业素养
    需具备客观公正的态度、速记能力,并熟悉诉讼程序,能预判庭审趋势。
  2. 技术能力
    现代笔录工作可能涉及同步录音录像、五同步系统(笔录打字、录音、录像、时间、示证同步)等技术应用。

四、作用与意义

五、注意事项

书记员需独立记录,避免他人不当干预,并对笔录内容高度负责。若当事人拒绝签名,需如实记录情况附卷。

以上内容综合了法律定义、操作规范及技术要求,如需完整条文可查阅《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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