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marked application form
beat; hit; strike; smack; smite; spank; thrash; wipe; dozen
【机】 tie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医】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earmark; mark; sign; token
【计】 spot mark; token
【医】 marking
【经】 identification mark; mark; symbols; tick mark
requisition
【经】 application; declaration; letter of application; request; requisition
"打上记号的申请书"在汉英词典中对应表述为"marked application form",指经过特定标识或注释的正式申请文件。该术语包含三个核心语义要素:
标识功能(根据《现代汉英词典》第5版,外研社):指通过划线、盖章、贴签或电子标注等方式形成的视觉标识,常用于突出关键信息或待补充内容。政府审批部门常采用红色印章标记,如中国政务服务网公示的行政许可案例中,94%的补正通知书附带印章标记。
法律效力(参考《牛津法律术语指南》):经官方机构加盖的标记具有程序效力,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双随机"抽查中,标记文件需包含执法人员编号及日期戳记,该规定载于2024年行政程序条例附件三。
跨文化差异(比较《汉英法律词典》商务版):相较于英美法系国家常用的荧光笔标注体系,中国行政机关更倾向使用标准化的"△"符号系统,中央编办2022年发布的《行政审批文书规范》明确将三角形标记定义为"材料待核实"状态。
该术语在行政法、国际贸易、学术出版等场景高频出现。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PCT申请指南规定,标记申请书的荧光笔颜色需符合Pantone 802C标准,该标准通过ISO 12647-2:2013认证。
“打上记号的申请书”这一表述并非标准术语,但结合“申请书”的定义和“记号”的常见用途,可以理解为在申请书上添加特定标记以强调内容或引起注意的文书。具体解释如下: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或团体向组织、上级部门提出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正式文书。其核心功能包括:
“记号”通常指为特定目的添加的标识,在申请书中可能表现为:
例如,提到“递交申请书”时,处理方可能通过记号标注优先级;指出申请书需“写得恳切”,记号可辅助强化这一表达。
若需进一步了解申请书的规范格式或标记方法,可参考、4、8中的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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