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eal; trueborn
"嫡出的"是传统宗法制度中的核心概念,指正妻所生子女的合法身份。该词源自周代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周礼·春官》记载的"立嫡以长不以贤"制度奠定了其法理基础。在现代法律语境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从侧面维护了现代婚姻关系中子女的平等权利。
英语对应词"legitimate"源自拉丁语legitimus,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定义为"born when parents are legally married"。美国《统一亲子法》(Uniform Parentage Act)将之表述为"child born during marriage",强调婚姻存续期间生育的合法性。
该概念在比较法视野中呈现文化差异:日本民法典第900条仍保留"嫡出子"继承权优先条款,而德国基本法第6条已废除非婚生子女歧视条款。法国《民法典》第310条则通过"亲子关系推定"制度实现平等保护。
在跨文化交际中需注意语境转换,如《红楼梦》第二回"正出庶出"的宗法差异,对应英文翻译时多采用"born of the principal wife"进行文化负载词处理。哈佛大学《中国法律传统》课程指出,这种亲属制度深刻影响着东亚地区的继承法体系建构。
嫡出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指正妻所生的子女,与“庶出”(妾室或非正妻所生)相对。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嫡出(拼音:dí chū)指正妻生育的子女。嫡即“正”,强调血统的正统性,嫡子女在家庭中享有更高的继承权和地位。
社会地位与继承规则
在古代宗法制度下,嫡出子女优先继承家族财产和爵位,遵循“立嫡立长”原则(即优先选择嫡长子)。例如,即使庶子年长,嫡子的继承顺位仍更高。
与庶出的对比
特殊情况
若正妻亡故或被休,继妻所生子女仍属嫡出,但需通过正式仪式确认继妻地位。
现代语境
随着一夫一妻制推行,“嫡出”概念逐渐淡化,现多用于历史或文学讨论中。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汉典、搜狗百科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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