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tallage
arrange; place; put; sway
【化】 pendulum
booth; spread out; stall; take a share in; vendor's stand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摆摊权"是一个具有中国社会特色的法律概念,其英文对应表述为"right to street vending"。该术语指公民在公共空间从事小规模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合法权利,本质上属于经营自主权的延伸范畴。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划定特定区域,允许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这为摆摊权提供了法律基础。2020年中央文明办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列为文明城市考核内容,标志着该权利在政策层面的确立。
从权利构成要素分析,摆摊权包含三个维度:
该权利的行使需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关于占道经营的规定。北京、上海等城市通过地方立法细化管理细则,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明确要求经营者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妨碍交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发布的《城市流动摊贩治理研究报告》指出,规范化的摆摊权实践使全国新增灵活就业岗位超120万个,体现了权利配置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平衡。
“摆摊权”是指个人或小规模经营者在公共场所或指定区域进行临时性、非固定场所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合法权利。这一概念涉及法律、社会管理及民生需求等多方面,具体可从以下角度理解:
摆摊权本质上是平衡个体生存权与公共管理需求的产物,既保障了经营自由,又需通过规范避免无序发展。实际行使中,建议经营者主动了解当地政策(如提到的城市管理条例),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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