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orporate depositary
deposit; fund; saving
【经】 deposit; money deposited
company; corporation; division; firm; Inc
【医】 company
【经】 concern; corp; establishment; firm; incorporation; syndicate
存款公司(Depository Company)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为吸收公众存款并发放贷款,属于金融中介机构的核心类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存款公司需具备金融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等负债业务,以及个人消费贷款、企业融资等资产业务。在英语语境中,"depository institution"为其对应术语,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将其定义为「通过存款账户获取资金,并用于信贷活动的实体」。
这类机构的法律特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依据《商业银行法》须满足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10亿元人民币);其次,必须执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目前中国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0.5%(2025年7月数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稳健性指标编制指南》特别强调存款公司的流动性管理需遵循巴塞尔协议III标准,包括流动性覆盖率不低于100%等监管要求。
由于未搜索到与“存款公司”直接相关的资料,以下解释基于该词汇的常规含义和相关金融概念推测:
可能的定义
“存款公司”并非中国大陆金融体系中的标准术语。若从字面理解,可能指以下两类机构:
香港地区的特殊用法
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存在“接受存款公司”的类别,分为:
相关概念辨析
需注意与以下概念区分:
风险提示
在中国大陆,未经银保监会批准擅自吸收存款涉嫌非法集资。建议公众通过正规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建议:若特指某类机构,请补充国家/地区及上下文,以便提供更精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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