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alled up capital
hasten; hurry; press; speed up; urge
capture; hand in; hand over; pay
capital stock; capitalization
【法】 capital; capital stock; invested money; share capital
催缴股本(Called-up Capital)是企业财务会计中的核心概念,指公司已向股东发出缴纳要求但尚未收讫的股款总额。该术语在《公司法》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具有明确界定,其法律内涵包含三个关键层面:
契约性债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按认缴出资额履行缴纳义务。当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催缴决议后,该项待缴资本即构成股东对公司的法定债务。例如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6000万元时,剩余4000万元即属催缴股本范畴。
会计确认标准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概念框架》第4.49条明确规定,催缴股本的会计确认时点为公司正式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之日。该金额需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与实收资本形成对应关系。
法律救济程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可通过诉讼程序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对于逾期未缴纳的催缴股本,企业可依法收取逾期利息,最高可达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0%。
从公司治理角度,催缴股本制度既保障了企业根据经营需要灵活调度资本的权利,又通过分期缴纳机制减轻了股东初期投资压力。这种制度设计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均有成熟实践,我国2013年《公司法》修订后建立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即借鉴了该制度精髓。
,"催缴股本"是指公司对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进行股款追缴的法律行为。具体解释如下:
一、核心定义 指公司依据章程或法律规定,向已认购股份但未完成分期付款义务的股东,或接受新发行股份但未缴足股款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补足出资款项的行为。该制度核心在于通过公司内部治理程序保障资本充实,而非直接依赖司法强制执行。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1条明确规定:董事会承担催缴义务,未及时履职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拓展了董事勤勉义务内涵,将资本监管责任从司法程序前置到公司自治层面。
三、实施流程
四、制度价值 较传统诉讼追缴模式具有三大优势:
五、法律后果 股东逾期未缴的,公司可采取限制表决权、强制转让股权甚至除名等措施。董事未履行催缴义务的,需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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