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ominant nation chauvinism
大民族主义(Dà Mínzú Zhǔyì)是政治学术语,指强势民族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其他民族之上,主张民族不平等和压迫的思想或行为。其核心特征与英文对应概念如下:
概念本质
指某一民族(通常为人口多数或掌握统治权的民族)以自我为中心,忽视或压迫其他民族的权益,强调本民族优越性并试图同化或支配其他民族群体。
中国语境下的批判性
在中国政治话语中,大民族主义被视为破坏民族团结的负面思潮。例如《现代汉语词典》将其定义为“夸大本民族地位,忽视其他民族平等权利的思想倾向”,与中国共产党倡导的“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相悖。
主流英译
强调大国或主体民族的沙文主义倾向(如列宁著作中批判沙俄民族政策时所用术语)。
突显主导民族的压迫性(见《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与相关概念区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述
列宁在《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指出,大民族主义是“统治民族中的民族主义”,需以国际主义原则抵制。
来源:列宁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
中国民族政策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大民族主义与此原则直接冲突。
(注:为符合原则,引用来源均采用权威学术文献及官方政策文件,链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读者可通过正规学术数据库或政府官网检索验证。)
大民族主义是一种以本民族优越性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主要表现为大民族对其他民族的压迫和扩张倾向。以下是详细解析:
大民族主义产生于剥削阶级主导的社会形态(如奴隶社会),主张本民族因人口、经济或文化优势应占据主导地位,否定其他民族的平等权利。其本质是民族沙文主义,常通过政治压迫、经济剥削或文化同化等手段维持特权。
马列主义指出,大民族主义否认民族自决权,导致民族间不平等和冲突。例如,苏联时期曾批判大俄罗斯主义对少数民族的压制。
如20世纪的“大日耳曼民族主义”,以德意志民族优越论为借口推行侵略扩张政策。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民族主义相关概念(如极端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的差异,可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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