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rent service
replace; substitute; cover for; do for; supersede; instead of
【计】 SUB
【经】 substitute; supersession; surrogate
hire; rent; reprise
【经】 charter hire; charter money; hire; rentr.
penal servitude; service
【法】 bederepe; hard labour; prison labour; servitude
"代替租金的劳役"在汉英法律语境中特指以体力劳动或服务形式替代货币支付租金的契约关系,英文可译为"corvée in lieu of rent payment"。该制度在历史上常见于农业社会,主要包含三层核心含义:
债务履行方式(据《元典章·户部》记载):佃农或租户通过定期提供耕作、修缮等体力劳动,替代本应以银钱结算的租金义务。这种形式在宋元时期的地租契约文书中被称作"力租"。
权利义务对等性(参考《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劳役内容须与租金价值相当,明代《大明律》规定"每工抵银三分"的折算标准,确保双方权益平衡。现代民法体系下类似制度受《民法典》第715条关于租赁合同变更条款约束。
契约自由边界(据哈佛大学《中国历代契约汇编》):清代田契中常载明"做工抵租,两不相亏"条款,强调双方合意基础。现代法律实践中,此类约定须符合《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避免形成变相债务奴役。
该术语在《元照英美法词典》中对应"service tenancy"词条,指租户通过提供服务而非支付现金维持租赁关系的特殊形态,其合法性需满足等价有偿原则。
“代替租金的劳役”指通过提供体力劳动或服务来抵偿本应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支付的租金。这一概念常见于历史或特定社会制度中,例如:
劳役的定义
根据辞海释义,劳役指“被强迫的劳动”或“牲畜供使用”()。在人类社会中,通常指以体力劳动作为支付手段。
与租金的关联
当劳役用于“代替租金”时,意味着租户通过为土地所有者、房东等提供劳动(如耕种、修缮房屋等)来替代直接支付租金。这种形式在封建时期较为普遍,称为“劳役地租”。
应用场景
例如,农民可能通过为地主耕作一定天数来换取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减免。现代社会中,某些地区或特殊租赁协议中也可能存在类似约定,但需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需注意,此类形式可能涉及权益保障问题,实际操作中需明确书面协议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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