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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行使英文解释翻译、代位行使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subrogation

分词翻译:

代位的英语翻译:

【法】 subro; surrogate

行使的英语翻译:

exercise; perform
【经】 exercise

专业解析

代位行使是民法中债权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债权人依法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5条规定,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该术语对应的英文表述为"exercise of subrogation right",在英美法系中对应"subrogation"概念,但存在体系差异:大陆法系代位权主要服务于债权保全功能,而普通法系的subrogation更多适用于保险追偿领域。权威法律辞典《元照英美法词典》将其定义为"替代他人行使权利或主张请求权"的法律程序。

代位行使的构成要件包括:1) 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2)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3) 该行为已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4) 代位标的需为非专属性财产权利。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强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且不得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

在跨境法律实践中,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7.1.9条也规定了类似的代位权制度,体现该制度在现代商事法律体系中的普适性价值。

网络扩展解释

代位行使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是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以保障自身债权实现。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代位行使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6条和第535条,适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且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构成要件

  1. 债权合法存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且已到期;
  2. 债务人怠于行权:债务人未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3. 影响债权人利益: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债权人债权难以实现;
  4. 非专属权利:被代位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如抚养费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三、行使方式与特点

四、法律效果

债权人胜诉后,次债务人需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债权人无优先受偿权,需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分配财产。

五、应用场景

  1. 合同法领域:解决三角债问题,如A欠B钱,B欠C钱,C可代位向A追偿;
  2. 保险法领域:保险人赔付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向责任方追偿(如车险理赔后保险公司追责第三方);
  3. 合伙企业:特定情形下代理人可代位行使合伙人的经营管理权。

提示:如需了解代位权诉讼的具体程序或案例,可进一步查阅《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或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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