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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无私"作为汉语核心成语,其概念体系包含三个递进层次:本义层面指代"极致的公共精神与零私人利益倾向"(《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英语对应表述为"absolute selflessness in public affairs"(《汉英词典》第三版。在司法实践领域,该词特指法律执行过程中"排除个人情感与利益干扰的裁决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显示,2019-2023年间该成语在司法文书中出现频次提升37%,多用于描述法官职业操守(人民网法治频道。
词源考证显示,该成语的现代语义定型可追溯至1902年《新民丛报》对西方民主思想的译介,通过梁启超《新民说》的系统阐释完成传统"天下为公"理念与现代公民意识的语义融合(《近现代汉语词汇流变研究》。在跨文化交际中,其内涵与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五卷所述"作为美德的公正"($virtue of justice$)形成哲学呼应,但更强调实践层面的利益让渡(《中西伦理比较研究》。
权威语料分析表明,该词在当代语用中存在语义分层现象:基础层指"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平态度",进阶层则要求"主动牺牲合法个人权益成全集体利益",后者常见于先进人物报道文本(《人民日报》语料库。英语世界对该概念的接受度研究显示,其在UNESCO伦理准则英译本中多译为"equitable self-abnegation",强调制度性利他主义特征(《跨文化翻译研究》。
“大公无私”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为dà gōng wú sī,其核心含义是公平正直,毫无私心,强调以集体利益为重,不掺杂个人私欲。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指办事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且完全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毫无个人私利考量。
延伸理解
既可形容人品德高尚,如“舍己为公”,也可指处理事务时态度公正,如“秉公办事”。
文献来源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晋国大夫祁黄羊推荐人才时“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孔子称赞其“大公无私”。这一故事成为成语的典型例证。
现代用法
多用于赞扬为集体或他人利益奉献的行为,如:“他处理问题大公无私,深受群众信任。”
文学作品引用:郭沫若在《屈原》中写道:“要抱着一个光明磊落、大公无私的心怀。”。
语法结构
联合式成语,可作宾语、定语或状语,如“大公无私的精神”“大公无私地工作”。
“大公无私”既是中国传统文化推崇的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强调在个人与集体利益冲突时,应以公正和无私为准则。如需更多历史典故或文学用例,可参考《忠经》、龚自珍《论私》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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