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令英文解释翻译、出席令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attendance order
分词翻译:
出席的英语翻译:
attend; present oneself; attendance; presence
【法】 presence; present oneself; presentation
令的英语翻译:
order; command; cause; drinking game; ream; season; your
【化】 ream
专业解析
在法律语境中,“出席令”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术语,其核心是指由法院或其他具有司法权的机构发出的,强制要求特定人员(通常是当事人、证人、被告人等)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庭或到场的正式法律命令。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一、核心含义与法律属性
- 强制性命令: “出席令”最本质的特征是其强制性。它不是邀请或请求,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命令。收到此令的个人或实体必须遵守,按要求出席指定的程序(如庭审、听证会、调查、询问等)。拒绝或无故缺席可能构成藐视法庭,将面临罚款、拘留或其他法律制裁。
- 司法文书性质: 它是由法院、仲裁庭、立法机关的委员会(如调查委员会)或其他经法律授权的机构(如某些行政听证机构)正式签发的法律文书。其签发通常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 特定对象与目的: 该命令针对的是对特定法律程序(如诉讼、调查)的进行具有关键作用的人员。其目的在于:
- 确保当事人出庭应诉或主张权利。
- 强制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提供证据。
- 要求被告人出庭接受审判。
- 命令相关人员出席调查程序或听证会。
二、主要应用场景
- 刑事诉讼:
- 传唤被告人出庭: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可签发“出席令”(常称为“传票”或更具体的“到庭令状”),要求被告人在指定日期出庭接受审判。如果被告人已被保释,此令可要求其按时出庭;如果被告人未到案,此令可成为逮捕的依据之一。
- 强制证人作证: 当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时,法院可签发“证人出席令”或“强制出庭令”,命令其必须出庭。
- 民事诉讼:
- 传唤当事人: 要求原告或被告在特定程序(如庭前会议、庭审)中出庭。
- 强制证人作证: 与刑事诉讼类似,用于强制不愿出庭的证人提供证词。
- 调查程序:
- 立法机关设立的特别调查委员会或其他法定调查机构,有权签发“出席令”,要求相关人员出席作证或提交文件。
三、汉英词典角度解释与翻译
从汉英法律词典的角度来看,“出席令”通常对应以下英文术语:
- Attendance Order: 这是最直接、字面意思最贴近的翻译,清晰地表达了“命令出席”的核心含义。它广泛用于描述各种要求人员到场的强制性命令。
- Witness Summons / Subpoena: 当“出席令”特指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命令时,最常用的对应术语是
Subpoena
(在美国等普通法国家) 或Witness Summons
(在英国等国家)。Subpoena
是一个拉丁词源的专门法律术语,意为“在处罚下”,特指强制证人出庭或提交证据的命令。
Subpoena ad testificandum
: 特指命令证人出庭作证的传票。
Subpoena duces tecum
: 命令证人出庭并携带特定文件或物品的传票。
- Summons: 在更广泛的语境下,尤其是在要求当事人(而非特定证人)出庭应诉时,“出席令”也可译为
Summons
。例如,民事诉讼中送达给被告的起诉状通常附带传票 (Summons
),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出庭答辩。
- Order to Attend Court: 这是一个更口语化或描述性的表达,直接说明“命令出庭”。
- Bench Warrant (in specific contexts): 当“出席令”特指因某人(如已被保释的被告人)未能按先前命令出庭,而由法官 (
Bench
) 签发的、旨在逮捕该人并强制其到庭的令状时,可称为Bench Warrant
。
总结关键点:
- 核心: 强制特定人在指定时间地点出席法律程序的司法命令。
- 强制力: 必须遵守,违令可导致处罚(藐视法庭)。
- 签发主体: 法院或其他法定授权机构。
- 对象: 当事人、证人、被告人等对程序有关键作用者。
- 主要目的: 保障诉讼或调查程序的顺利进行。
- 英文对应:
Attendance Order
(通用), Subpoena
/ Witness Summons
(强制证人), Summons
(传唤当事人), Order to Attend Court
, Bench Warrant
(针对缺席的逮捕令)。
权威参考来源 (概念依据):
- 《元照英美法词典》: 对
Subpoena
, Summons
, Bench Warrant
等术语有详细法律释义,是研究英美法术语的权威工具书。
- 《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被广泛认可的美国法律术语标准词典,提供了
Subpoena
, Summons
, Bench Warrant
, Contempt of Court
等关键术语的精准定义和法律解释。
- 中国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 可查询中国法律中关于“传票”、“证人出庭作证”、“拘传”等相关规定,理解“出席令”在中国法语境下的类似概念和强制力依据(例如《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出庭、拘传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当事人、证人的规定)。
网络扩展解释
“出席令”是一个法律术语,指要求某人必须到场或参加特定活动的正式指令。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解析
-
基本含义
“出席令”由“出席”(到场参与)和“令”(命令)组成,表示通过法律或官方途径强制要求个人参与某活动。其英语对应词为attendance order。
-
法律背景
常见于司法或行政程序中,例如:
- 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 强制家长参加子女教育相关的听证会;
- 要求相关人员出席调解会议。
-
与“出席”的区别
“出席”泛指一般性参会行为(如会议、典礼等),而“出席令”强调法律强制性,违反可能导致处罚。
使用场景
- 法院向未按时出庭的证人发出出席令。
- 教育部门对长期缺席学生家长下达出席令,要求配合调查。
参考来源
更多法律术语细节可查看的汉英对照解释,或结合法律专业词典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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