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anding of letters from the people
deal; dispose; handle; manage; manipulate; process; tackle; transact
【计】 processing
【化】 curing
【医】 disposal; processing; treatment
【经】 deal; disposal; disposition; handle; process; processing; treatment
demos; the people
【法】 people
【经】 incoming correspondence; inward correspondence
"处理人民来信"在汉英词典中的核心解释为"handling people's letters and petitions",指政府机关或相关部门接收、登记、分类、调查并回应民众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的诉求、建议或投诉的行政程序。这一概念体现了中国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具有以下具体内涵:
法定职责与程序规范
根据《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公民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该流程包括登记受理、分类转办、调查核实、结果反馈四个基本环节,要求行政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受理情况,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民主监督机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显示,该机制保障公民行使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的监督权,通过制度化渠道参与社会治理。2023年全国信访系统共处理信件类诉求287万件,办结率达94.6%(数据来源:国家信访局年度工作报告)。
分类处理标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说明,来信按内容分为投诉举报(45%)、政策咨询(30%)、意见建议(20%)、其他(5%)四大类,分别由信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按权限处理。
历史沿革与创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文献指出,该制度始于1951年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现已发展出"阳光信访"模式,实现信件处理全程可追踪。2021年上线的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已覆盖98%县级行政区。
处理人民来信是指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接收、办理公民通过信件形式反映诉求、意见或建议的工作机制,是保障公民参与国家管理、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以下从法律依据、处理流程、历史背景及意义三方面综合解析:
处理人民来信是法治化、规范化的民意反馈机制,既是公民行使权利的方式,也是政府优化治理的实践,需遵循“依法分类、高效办理、全程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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