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iberty of the press
publish; print
【法】 press; publication; publish; run off
disengagement; *******; freeness; liberty
【法】 *******; libera; liberty
出版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是公民依法通过印刷品、电子媒介等公开传播思想与信息的权利,其核心包含创作自由、传播自由和获取自由三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在汉英法律词典中,该词条常译为“the right to publish”或“freedom of publication”,强调不受非法干涉的表达权(《元照英美法词典》,2020)。
国际层面,《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明确,人人有权通过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则将出版自由与言论自由并列,禁止国会制定限制性法律(Cornell Law School, First Amendment)。
该权利受法律合理约束,包括禁止煽动民族仇恨、泄露国家机密等。中国《出版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出版活动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牛津大学法学教授Timothy Endicott指出,现代出版自由需平衡个人表达与公共秩序(《Law and Rights》, 2018)。
出版自由是公民依法通过公开出版物表达见解的权利,具体解释如下:
出版自由指公民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公开出版物形式,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及社会事务的见解。这一权利被视为言论自由的延伸,因其通过固定化文字传播观点,影响范围更广。
出版自由并非绝对,需遵守法律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权利的保护要求。例如,禁止传播诽谤性内容或煽动暴力信息。
以上内容综合了权威来源的定义与解释,如需进一步探讨具体法律条文或历史案例,可参考相关宪法文本或法学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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