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经】 in good faith
fundamental; principle; tenet
【医】 principle
【经】 general principles; principle
诚信原则的详细释义(汉英词典视角)
一、汉语“诚信原则”的核心含义
“诚信原则”在汉语语境中指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强调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秉持善意、真实、守信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需遵循诚信原则,包含两层含义:
二、英语对应术语“Good Faith”的法律内涵
英语中“诚信原则”译为“Principle of Good Faith”,其法律定义包含:
三、跨文化实践中的权威应用
四、学术与实务权威参考来源
(注:引用来源基于公开法律文献及国际公约文本,链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可依据文献名称检索权威发布机构官网获取原文。)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被称为“帝王条款”,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活动时秉持诚实、善意,信守承诺。以下是详细解释:
根据《民法典》第7条,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其核心内涵包括:
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的“Fides bona”(拉丁语,意为善意信义),最初作为商业道德规范。在中国,其概念可追溯至《商君书》中的“诚信贞廉”,但现代法律体系中的诚信原则主要受西方民法影响,自1986年《民法通则》确立后逐步完善。
领域 | 典型表现 |
---|---|
合同订立 | 禁止欺诈性陈述(如隐瞒产品缺陷) |
债务履行 | 不得以不合理方式逃避义务(如故意转移财产) |
司法裁判 | 法院可否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
作为民法“最高准则”,诚信原则具有强制适用性,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卖方仍须主动告知房屋抵押情况,否则可能因违反诚信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如需更深入案例解析,可参考《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或学者著作(如魏振瀛《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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