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indow
casement; window
【医】 fenestra; fenestrae; Window
【经】 house hold tax; household tax
窗户税(Window Tax)是英国于1696年至1851年间实施的一项针对房屋窗户数量征收的财产税。该税种根据房屋窗户数量划分征税等级,窗户越多税率越高,初衷是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但因其对低收入群体及公共卫生的负面影响而备受争议。
从汉英词典定义角度,"Window Tax"直译为“窗户税”,属历史性财税术语。其核心机制为:税务官实地核查房屋窗户数量,业主按窗户数缴纳年税。例如,1747年标准为10-14扇窗户的房屋年缴税约2先令,超过20扇则升至10先令。这一政策导致民众封堵窗户以避税,间接催生了维多利亚时期大量昏暗密闭的贫民住宅,医学界认为这是19世纪结核病高发的环境诱因之一。
该税于1851年废止,废除主因包括:工业革命后中产阶级崛起推动税制改革;公共卫生改革者揭露其与疾病传播的关联;以及新型所得税体系逐渐成熟。现代建筑法规中仍可见其历史痕迹,如伦敦部分乔治亚风格建筑保留着封窗痕迹作为文物证据。
窗户税是17-19世纪欧洲多国(如英国、法国)实施的税收政策,主要根据房屋窗户的数量或面积征税,其历史背景及特点如下:
窗户税被视为早期房产税的简化形态,类似现代基于易观测特征(如面积、位置)的房产评估系统。其兴废反映了税收公平性与社会福祉间的平衡难题。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英国《解决削边钱币不足法案》原文或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财税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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