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perpetual trust
hold; last; persist; abidance; continuance; persistence
【经】 persist
affiance; confide; entrust with; trust
【经】 accredit; trust
持续信托(Continuing Trust)是信托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概念,指委托人通过法律文件设立信托后,受托人按照约定条款在特定期限或条件下持续管理资产的制度安排。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三方面:
1. 法律结构与时间延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持续信托需满足"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持续管理"的基本要件。信托存续期可跨越委托人生存周期,例如美国统一信托法典(UTC)第411条规定的永续型信托允许资产代际传承。
2. 动态管理机制
中国信托业协会研究显示,持续信托采用"受托人+保护人+监察人"三方制衡架构,在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等环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家族信托为例,受托人需持续跟踪受益人教育、医疗等需求变化。
3. 特殊场景适用性
该制度在残障人士保障、慈善捐赠等领域具有显著优势。英国《2014年护理法案》明确规定特殊需求信托(SNT)必须采用持续管理模式,确保受益人终身获得资金支持。
关于“持续信托”这一表述,目前主流的信托分类中并未有直接对应的标准术语。结合信托的基本定义与特性,可能是指信托在时间延续性、管理稳定性或跨代传承方面的特点,以下从相关角度进行解释:
信托一旦设立,其存续时间可根据委托人意愿灵活设定,例如: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个人资产相隔离(即使委托人去世或受托人变更,信托财产仍独立存在),这一特性为信托的持续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建议在具体场景中,进一步明确信托类型(如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或存续期限条款,以便更精准理解其“持续性”内涵。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