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aying system
subpoena; summon to court; summons
【经】 summon
system; scheme
【计】 system
【化】 system
【医】 system; systema
【经】 channel; system
在汉英法律词典框架下,"传唤系统"(Summons System)是指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要求特定人员到庭接受询问或参与诉讼的规范化机制。该系统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法律定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传唤是公安机关对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采用的到案讯问程序。其英文对应术语"summons"在Black's Law Dictionary中被定义为"法院要求当事人出庭的正式通知"。
执行流程 包括书面传票签发(《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直接送达(personal service)、留置送达等法定方式。英美法系中的"service of process"制度与之功能相似但执行细节存在差异。
强制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采取拘传措施(《刑事诉讼法》第66条。比较法视角下,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Rule 4(c)规定了类似强制措施。
该系统在刑事侦查、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及证人作证等场景中具有程序保障功能。中国司法改革中推行的电子送达系统,已实现与传唤程序的数字化衔接。
传唤系统是司法机关依法通知特定人员到案接受调查或询问的制度和程序。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传唤是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通过法定文书或口头方式,要求诉讼当事人或嫌疑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的措施。其性质为非强制性程序,本身不属于强制措施,但拒绝配合可能引发强制手段。
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
如需了解具体案件中的传唤流程或法律细节,建议通过等权威法律平台查询完整信息。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