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back to back credit
【经】 back-to-back letter of credit; bank to bank l/c
book; letter; script; write
对开信用证书(Back-to-Back Letter of Credit)是国际贸易中一种特殊的信用证安排,常见于中间商参与的跨境交易。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以下四点:
双重信用证结构
对开信用证书涉及两份独立信用证:第一份由中间商的银行(如Bank A)向实际供应商开立,第二份由最终买方的银行(如Bank B)向中间商开立。两份信用证条款高度关联,但法律效力相互独立,符合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第4条关于信用证独立性的规定。
中间商风险隔离机制
中间商通过第一份信用证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同时以第二份信用证作为收汇保障。这种结构使中间商无需垫付资金即可完成交易,符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中关于多方贸易的安全交付框架。
单据镜像匹配要求
两份信用证的商业发票、提单等单据需保持关键信息一致,但允许调整价格条款。例如提单收货人可显示为中间商,而质量证书需符合最终买方要求。这种设计在《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 745)第A21条中有明确规范。
适用场景与限制
主要应用于转口贸易、加工贸易及三方贸易场景,尤其当中间商需要隐藏实际供应商信息时。但需注意,部分国家外汇管制政策可能限制此类操作,世界银行2023年跨境支付报告指出其在中东能源贸易中的使用率高达38%。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国际贸易中一种特殊的结算方式,主要用于双方互为买卖的互惠交易场景(如补偿贸易、加工贸易等)。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对开信用证指交易双方互为对方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分别开立两张相互关联的信用证。例如,A向B购买原材料时开立信用证,B向A购买成品时也开立另一张信用证,两张信用证形成对开关系。
双向性
双方既是进口商又是出口商,两张信用证相互对应。例如,A作为进口商开证采购B的货物,同时作为出口商接受B开立的信用证以销售货物。
角色互换
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反之亦然。两证的通知行与开证行通常也互为对方角色。
金额平衡
两证金额相等或相近,以确保贸易平衡,降低单方履约风险。
生效方式灵活
加工贸易
例如,A国企业进口原材料并加工为成品后返销给B国企业。双方通过信用证保障原料采购与成品销售的支付安全。
补偿贸易
设备进口方通过返销产品抵偿货款,双方以对开信用证确保设备出口与产品返销的履约。
易货贸易
在缺乏稳定外汇的贸易中,通过信用证实现货物交换的支付保障。
如需进一步了解操作流程或案例,可参考来源:等。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