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perintend and director
"督"在汉语中属于多义字,其核心语义围绕"监督"与"统领"展开,根据《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解释,该字在汉英词典中主要呈现以下三层含义:
一、动词义项(Supervise)
指上级对下级工作的监察管理,《Line Dictionary》标注其英文对应词为"supervise"和"oversee"。例如:"督学"译为"educational supervisor","督察"对应"inspector general"。此义项源自《说文解字》"督,察也"的本义,体现权力机构的管理职能。
二、名词义项(Military Governor)
历史语境中特指军事统领职位,CC-CEDICT收录其官职翻译为"governor"或"commander"。典型用例如"都督"译为"military governor",该官职始设于三国时期,具有战区统帅的军政管理权。
三、引申义项(Urge)
在《古代汉语词典》中记载其含有"催促"的语用功能,英文表述为"urge"或"press"。如成语"督促检查"英译为"urge and inspect",该用法常见于唐宋以降的公文批阅体系,强调时效性管控。
“督”是一个多义汉字,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督”的本义为察看、监管,强调通过观察进行督促或监督。如《说文解字》释为“督,察也”,古籍中亦有“督责大臣”(《汉书·公孙贺传》)等用例,体现其核心意义。
“督”为形声字,结构上“目”为形旁,表示与视觉相关;“叔”为声旁。其造字逻辑强调“用眼睛监督”的行为。
“督”在历史上曾作为官职名称,如:
“督”从最初的“察看”发展为涵盖监督、责罚、官职等多重含义,体现了汉字在历史中的语义扩展。其用法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如“督察”侧重监督行为,而“都督”则指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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