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主阶级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的核心概念,指通过占有土地并依赖地租剥削农民的经济利益集团。在汉英词典中,该词通常译为“landlord class”,强调其对土地所有权和农业资源的垄断地位。
一、定义与核心特征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地主阶级”指“旧时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形成的阶级”。其英文对应词“landlord class”在《牛津英语词典》中被定义为“a social group holding hereditary ownership of large agricultural estates and deriving wealth from tenant farming”(拥有世袭土地所有权并通过佃农耕作获利的群体)。
二、历史演变与政治经济功能
该阶级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占据统治地位,通过土地兼并、地租征收(实物地租、劳役地租、货币地租)和宗法制度维持权力。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指出,地主阶级是“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主要社会基础”。英语语境下的类似概念可见于欧洲封建领主(feudal lords),但中国地主阶级更强调土地经营而非军事采邑制度。
三、相关术语辨析
四、现代语境延伸
在当代汉英法律文本中,“地主阶级”特指1949年前存在的历史形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确记载“封建地主阶级”作为被革命对象。英语学术著作多采用“former landlord class”进行历史指涉。
地主阶级是封建社会中以占有土地为核心特征、依靠剥削农民为生的统治阶级。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地主阶级通过掌控土地资源,以地租剥削为主要方式获取财富,并享有政治特权。他们不从事劳动或仅参与少量附带劳动,剥削形式包括实物地租、劳役地租及高利贷等。
中国通过土地改革消灭了地主阶级,多数地主分子被改造为劳动者。该概念现也用于比喻现代社会的特权剥削群体。
(注:如需完整学术引用,可参考、4、7、11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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