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nstrous absurdity
"咄咄怪事"是汉语中具有典故色彩的成语,最早见于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黜免》。该成语由两个感叹词"咄咄"与名词"怪事"构成,字面直译为"astonishing absurdity",实际含义指违反常理、令人难以置信的荒诞现象。其核心语义特征包含三层维度:①事件性质超出正常认知范畴(extraordinary);②事件引发强烈情感反应(emotionally provocative);③事件隐含对反常现象的批判(social criticism)。
在权威汉英词典中,《新世纪汉英大词典》将其英译为"monstrous absurdity"并标注书面语体属性,《外研社现代汉英词典》则处理为"astounding absurdity"并强调其修辞功能。据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释义,该成语多用于表达对违反公序良俗现象的震惊与批判,语义强度高于普通"怪事"表述。
语言学研究表明,"咄咄"作为中古汉语叹词遗存,通过双声叠韵结构强化情感表达,这种构词法在汉语成语中具有类型学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古汉语研究》2019年刊)。在跨文化传播层面,牛津大学汉学家David Hawkes曾在其《汉英成语翻译研究》中指出,该成语的英译需兼顾语义场转换与文化预设调整。
“咄咄怪事”是一个汉语成语,详细解释如下:
源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黜免》。东晋名臣殷浩被贬后,终日用手指在空中写“咄咄怪事”四字,以此表达对朝廷不公的愤懑。
“咄咄怪事”通过历史典故和日常语境,生动表达了人们对反常现象的惊诧。其用法灵活,既可严肃批判,也可委婉讽刺,是汉语中高频使用的成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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