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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权利英文解释翻译、对物权利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jus in rem

分词翻译:

对的英语翻译: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计】 P
【化】 dyad
【医】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经】 vs

物的英语翻译:

content; matter; substance; thing
【化】 object
【医】 agent

权利的英语翻译:

droit; right; title
【经】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专业解析

对物权利(Right in Rem)的汉英词典释义与法律解析

一、术语定义

“对物权利”(Right in Rem)是民法中的核心概念,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绝对性权利。其英文对应术语为“Right in rem”(拉丁语,意为“针对物”),与“对人权利”(Right in personam,针对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此类权利具有对世性(对抗所有人)和排他性(排除他人干涉),典型代表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法律特征

  1. 客体特定性

    权利必须指向具体的物(动产或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有形财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明确物权客体为“不动产和动产”。

  2. 效力绝对性

    权利人无需他人协助即可直接支配其物,且可对抗任意第三人。例如所有权人可依法占有、使用、处分自有财产,禁止他人侵占。

  3. 公示要求

    为保障交易安全,对物权利的变动(如不动产转让)需通过登记或交付等方式公示。

三、权利主体与客体

四、典型类型

  1. 所有权(Ownership)

    最完整的对物权利,涵盖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2. 用益物权(Usufructuary Rights)

    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3. 担保物权(Security Rights)

    为担保债务履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五、与对人权利的区别

对物权利(如所有权)的效力及于不特定多数人,而对人权利(如合同债权)仅约束特定债务人。举例而言:

权威参考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2021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
  2. 《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Right in rem"词条释义。

本释义综合法律条文与学理通说,核心内容援引《民法典》及权威法律工具书,确保术语解释的准确性与专业性。

网络扩展解释

物权(即“对物权利”)是民法中的重要概念,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核心特征

  1. 直接支配性
    权利人无需他人同意即可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或处分(如出售、抵押),例如房屋所有权人可自主决定居住或出租。
  2. 排他性
    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禁止他人非法干涉或侵害权利人对物的支配。

二、主要类型

  1. 所有权
    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如个人对自有车辆的全部权利。
  2. 用益物权
    以使用、收益为目的设立,典型形式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3. 担保物权
    以保障债权实现为目的,如抵押权、质权。

三、与债权的区别

特征 物权 债权
权利对象 特定物(如房屋、土地) 特定人的行为(如要求支付货款)
效力强度 优先于一般债权(如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平等受偿(多个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存续状态 反映财产静态归属 反映财产动态流转

四、法律保护原则

延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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