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arent subsidiary relationship
母子公司关系(Parent-Subsidiary Relationship)是公司法与商业组织中的核心概念,指一个公司(母公司)通过股权控制或协议安排对另一个公司(子公司)形成支配性管理的法律关系。以下从法律特征、核心要素及实践形态三方面进行汉英对照解析:
控制权(Control)
母公司需持有子公司50%以上表决权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6条),或通过协议、决策机构支配其财务与经营决策。子公司虽受母公司控制,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Separate Legal Personality),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英译:Parent exercises dominant influence; subsidiary maintains independent legal status.
股权结构(Equity Structure)
典型模式包括:
来源:《公司法律实务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
治理联结(Governance Linkage)
母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或委派董事(Appointed Directors)参与子公司治理,但子公司董事会仍保留法定决策权(《公司法》第48条)。
英译:Governance rights derive from shareholding, not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责任隔离(Liability Separation)
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担责,母公司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Limited Liability Principle)。例外情形下(如滥用控制权),可能触发"法人人格否认"(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号
跨国架构(Cross-Border Structure)
例如中国母公司通过香港控股公司(HK Holding Company)投资海外子公司,实现税务优化与风险隔离。
参考: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指南》
协议控制(Contractual Control)
在股权受限领域(如外资准入行业),通过VIE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以协议方式实现实际控制。
英译:De facto control via service agreements, pledges, and proxy arrangements.
权威引用来源:
母子公司关系是指母公司通过股权控制或协议方式对子公司实施实际控制的企业组织形式。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独立法人地位
母公司和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各自拥有名称、章程、财产,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子公司债务通常由其自身资产承担,母公司一般无需连带(特殊情形除外)。
控制权来源
母公司通过以下方式控制子公司:
决策权分配
母公司主导子公司重大决策(如战略规划、高管任免),而子公司拥有日常经营自主权。例如,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施加影响,但子公司可自主制定具体经营策略。
财务监督
母公司要求子公司定期提交财务报表,监督其财务状况,但子公司需独立核算。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担责。此外,《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法人的独立性要求。
母子公司关系是“控制”与“独立”的结合,母公司通过股权或协议实现战略管控,子公司则保持运营灵活性,二者在法律和经济上既关联又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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